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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量统计: 发布时间: 2020-12-0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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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统计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两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统计局是乐山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和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之都,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统计局总编制37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工勤编制1个,参公事业编制13个。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22人(含1名离岗待退人员),工勤1人,参公事业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乐山市统计局财政资金收入总额为821.5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统计局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80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元,住房保障支出47.3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2019年乐山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着力在“服务发展、深化改革、数据质量、基层基础、从严治党”上“五下功夫”在制定全年目标任务时,紧紧围绕统计部门职能职责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决策咨询能力、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和脱贫攻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

2.目标完成。2019年市统计局圆满完成了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查漏补缺、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审核改错、评估上报等工作;推进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上”单位入库审批管理工作和专项检查等业务;严格贯彻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投资、贸易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任务,主动与相关部门一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文化产业、健康服务业、科技等方面统计和创新、居民住户等方面调查工作。2019年,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全域开放年”主题,深入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统计建设,着力规范统计行为,认真做好数据质量把控,扎实抓好统计优质服务,积极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竭尽全力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

3.预算编制准确。在编制全年经费预算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市统计工作重点,以努力确保全市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首要任务,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局全年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在全面反映各项统计工作经费需求的基础上,做好重点工作经费保障,并按照“前瞻性、科学性、均衡性、合法性”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全年预算资金扎实做好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4.支出控制。为切实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将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金额都纳入绩效评价管理,编制了绩效目标。

5.预算动态调整。为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强化结果运用管理,市统计局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分析,向党组提出工作安排建议,通过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是进行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执行进度。我局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期评估、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于20196月、9月、11月先后三次向党组通报预算执行情况。

7.预算完成情况。2019年市统计局在收到市财政局批复预算后,于15个工作日内批复了下属普查中心全年经费预算,并要求普查中心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费预算,合理、均衡使用预算经费,全年无随意调正预算支出现象出现。进一步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力。我局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

8.违规记录。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财政等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无违纪违规事项。

(二)结果运用情况。

1.自评质量。我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财政局制定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项评价指标,对2019年的绩效管理工作逐项对照检查,逐一评价评分扎实开展自评工作。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党政网内网等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予以公示,完善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

3.评价结果整改。2018年在我局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中我们提出有两方面的工作有待改进,一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不够,二是对资金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2019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绩效目标,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规范。

4.应用结果反馈。我局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反馈各科室,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项目申报相挂钩,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通过预算绩效管理,我局逐步树立了绩效管理理念。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清楚的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四、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通过自评,2019年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8分,具体得分情况为预算编制26分,其中:目标制定9分,目标完成9分,编制准确8分;预算执行22分,其中支出控制5分,动态调整8分,执行进度9分;完成结果20分,其中预算完成10分,违规记录10分;自评质量4分;信息公开8分,其中目标公开4分,自评公开4分;整改反馈8分,其中结果整改4分,应用反馈4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加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不符合序时进度要求,存在上半年执行慢、下半年执行快的不均衡现象。二是预算执行差异率较大,预算调整范围和幅度较大。三是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评价指标的适用性。

(三)改进建议。

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全面反映各项统计工作经费需求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R&D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动态跟踪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对口帮扶等重点工作,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做好2020-2022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

2.强化预算绩效评价。今后,市统计局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考核制度,强化对各科室和二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评;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

3.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员、资产、项目等基础财务信息数据库。

4.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财务知识培训,强化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经法规制度培训,着重学习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深化统计改革的新理论、新要求,及时更新会计知识,了解改革动态,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新原则和新方法,进一步提高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财务队伍。

乐山市统计局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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