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文件通知

关于乐山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信息来源:   浏览量统计: 发布时间: 2015-04-02 11:09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 分享到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现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统计局是乐山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和统计信息服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之都,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依法统计,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强化管理,适应新常态,服务新要求,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一)依法治统,狠抓统计数据质量。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依法治统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平台日志信息监管,科学审核评估数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打击在源头统计资料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统计违法案件督办移送、约谈告诫、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查处长效机制。         

 (二)围绕中心,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2015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各类经济形势分析、趋势分析和措施研究工作,持续发挥统计预测预警和决策参谋作用。扎实推进反映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统计监测工作。

(三)主动作为,完成各类专项任务。

   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1%人口变动调查组织实施工作等。

(四)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切实贯彻“三严三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培育统计核心价值观,弘扬统计精神,进一步提升广大统计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统计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二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乐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6.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6.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14万元,医疗卫生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的统计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调查等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大型统计调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市普查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为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城乡居民收入、能源环境、人口劳动、社会科技调查和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调查、全面小康社会统计及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四上”企业入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乐山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业、农业、投资、建设领域、服务业、城乡居民收入、能源环境、人口劳动、社会科技、第三次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调查、全面小康社会统计及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四上”企业入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0万元。

(一)2015年乐山市统计局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应用、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启动准备、1%人口变动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工作的相关接待,用于接待上级统计局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部分省外统计局和部分省内统计局到我市考察交流工作、区县统计局到市局衔接工作,以及全省统计系统组织的统计业务工作交叉检查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4年预算持平。

 2015年市统计局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统计执法监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统计监测、统计信息化建设、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乐山市统计局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63.72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temp_15040214256048.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