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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量统计: 发布时间: 2019-09-27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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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统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统计局是乐山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和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之都,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产业发展年”主题,深入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统计建设,着力规范统计行为,认真做好数据质量把控,扎实抓好统计优质服务,积极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竭尽全力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

一是服务大局有新提高。主动参与“挂图作战”、脱贫攻坚等全局性工作,围绕“产业发展年”主题,加大统计监测力度,坚持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提供统计信息,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按市委主要领导要求,提供《乐山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指标概览》,全面梳理乐山优势产业、优势行业、优势产品,受到市领导好评。进一步拓展《乐山市情》内容,新增全国、全省主要经济数据及特色支柱产业专项分析材料。为分管副市长提供《乐山市月(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活页》、《全省各市州及全市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等统计产品。撰写《关于国家<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贯彻意见》,作为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汇报材料。按季编印《各县(市、区)、乐山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供“四大班子”集中赴基层调研参阅。编印市县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作为市委七届四次、五次会议参阅材料。开展了市级部门政风行风、乐山市环境满意度、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撰写《砥砺奋进四十载  改革开放铸辉煌—改革开放四十年乐山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综述》在《四川省情》杂志编发。努力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市领导批示13篇。

二是改革创新有新突破。根据《意见》,继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市县法治队伍建设,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设备和条件进一步巩固完善。市局增设统计执法监督局,增加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1名、行政编制3名。制定《乐山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为防范统计行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课题调研、数据开发、综合分析等相关项目合作。开通乐山统计微信公众号,拓宽统计宣传渠道。

三是依法治统有新进展。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精准普法,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市政府57次常委会会前专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征订了《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70本,向市县“四大班子”领导赠阅。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市统计系统进行法律讲座。扎实做好“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按“双随机”实施办法共检查了40个企业。

四是业务建设有新成效。积极参与了农业供给侧改革统计试点,圆满完成了《四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计监测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制定了《乐山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积极做好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落实了普查经费和预算,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试点和单位清查和新旧行业代码转换省级专项试点,形成形成《破难题 防漏统——井研县四经普工作纪实》和《乐山犍为县“十二招”顺利开展单位清查》分别在《中国信息报》11月22日和27日刊登。组织编写《乐山改革开放四十年》资料,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40年经济社会发展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果。5月和9月,分别在浙大和上海财大举办了两期“增强综合能力提升班”,全面提升了统计人员的综合水平。

五是党的建设有新加强。制定了《局党组工作规则》,修改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把党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统计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了党建工作人员,改造规范了党员活动室,扎实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认真开展“护根”行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了《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扎实做好了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工作。积极开展预防统计数据“以数谋私”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全局工作来抓,局党组制定了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投入了25万元左右帮扶资金,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乐山市统计局机关

2.  乐山市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42.35万元。与2017年1012.7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万元,增长2.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随着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内容不断拓展延伸,因而增加了统计专项经费;二是2018年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59万元,占95.67%;其他收入40.88万元,占4.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23万元,占69.5%;项目支出284.93万元,占30.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3.59万元。与2017年835.8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75万元,增长8.11%。主要变动原因是随着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内容不断拓展延伸,并在2018年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增加了统计业务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8.47万元,增长7%。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随着统计部门人员和业务工作量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4.77万元,占82.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53万元,占11.13%;医疗卫生支出13.54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46.47万元,占5.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94.31万元,完成预算98.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7.11万元,完成预算92.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倡导厉行节约。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23万元(因四舍五入以万元为单位,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总和与基本支出尾差0.02),其中:

人员经费61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3.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倡导厉行节约,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2万元,占7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28.27%。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完成预算37.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7.26%。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倡导厉行节约,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三农普数据核查、四经普业务指导、统计改革试点、统计执法检查、脱贫攻坚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完成预算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万元,下降20.13%。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接待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来乐调研等9批次、70人,计0.87万元;市州相关部门来乐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3批次、23人,计0.3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9万元,主要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乐山市统计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6.36分。具体得分情况为部门预算管理66.36分,其中预算编制26.85分,预算执行20.66分,完成结果18.85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其中自评质量4分,信息公开8分,整改反馈8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专项统计业务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6.39万元,执行数为107.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0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局2018年统计工作顺利推进,为深化统计全领域改革,促进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了真实的统计数据,进一步发挥了统计信息、决策、咨询的作用。 

2. 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7万元,执行数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农业普查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并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准备工作,扎实开展重点地区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物资采购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为四经普登记夯实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三农普课题年底仍在研究中还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三农普课题研究进度,及时形成研究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专项统计业务

 

预算单位

乐山市统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6.39

执行数:

107.11

 

其中-财政拨款:

116.39

其中-财政拨款:

107.1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各项统计调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联网直报一套表平台企业数量(户)

1800

1814

 

数量指标

编制和报送统计各专业年报数量(个)

15

15

 

数量指标

编制和报送统计各专业季报数量(个)

11

11

 

数量指标

编制和报送统计各专业月报数量(个)

12

12

 

数量指标

发布乐山统计公报次数(次)

1

1

 

数量指标

编印《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专业统计年鉴数量(本)

250

250

 

数量指标

印刷各类经济月报等(份)

2600

2600

 

数量指标

编印统计专报和分析数量(期)

20

22

 

质量指标

主要数据产品达到预期要求,分析研究报告达到预期目标。

≥95%

96%

 

 

时效指标

数据产品及分析研究按期生产并报告

100%

100%

 

 

成本指标

运行高效,讲求绩效。

根据以往年度合同价及社会平均水平   

107.1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服务作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为全省改革发展提供信息决策服务。

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研究,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信息决策服务

 

 

社会效益指标

分析研究产品得到应用。

>90%。

95%

 

 

生态效益指标

绿色发展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年限

≥1年

2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联网直报企业及调查对象认可度。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专项普查活动

 

预算单位

乐山市统计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7

执行数:

137

 

其中-财政拨款:

137

其中-财政拨款:

137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组建市县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构,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组建办公场所、落实经费、人员、办公设备、数据采集设备、数据处理设备;召开市县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签订市县政府、成员单位目标责任书;组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机构,深入广泛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重要意义;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业业务培训会,分区县、分部门、分行业落实工作任务;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政府公告,印刷各类培训资料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县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全面清查工作。

 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数据库

30000

30000

 

数量指标

四经普编印《市政府经济普查公告》、《经济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工作手册》、《经济普查综合教材》、《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操作指南》等数量(本、册、张)

2000

2000

 

数量指标

四经普开展个人经营户清查数量(户)

150000

150000

 

数量指标

经济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数量(个)

3

3

 

质量指标

四经普各项准备工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四经普准备率达到90%

95%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服务作用

充分利用普查数据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数据。

向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数据

 

 

生态效益指标

绿色生态环保

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使用移动终端采集设备PAD,减少纸质报表使用,降低能耗,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减少纸质报表使用,降低能耗,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影响年限

≥5年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数据产品获得用户和被调查对象认可度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并形成《乐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7万元,比2017年减少29.8万元,下降4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单位厉行节约取得实效,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购电脑、复印机、磁盘阵列等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乐山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乐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乐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乐山市统计局机关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和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统计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统计局是乐山市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县(市、区)、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和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之都,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统计局总编制36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工勤编制1个,参公事业编制13个。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22人(含1名离岗待退人员),工勤1人,参公事业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903.5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8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2万元,项目支出245.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市以及国家、省统计局有关会议精神,努力在把牢政治方向上、加强党的领导上、推动统计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在制定全年目标任务时,紧紧围绕统计部门职能职责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从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决策咨询能力、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开展和脱贫攻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

2.严控预算编制。在编制全年经费预算时紧扣制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对历年预算编制情况、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当前物价水平,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3.规范绩效目标管理。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和财力约束”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计职能及统计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细化了绩效指标,能够量化的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同时注重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4.及时下达经费预算。2018年市统计局在收到市财政局批复预算后,于15个工作日内批复了下属普查中心全年经费预算,并要求普查中心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费预算,做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

5.认真开展中期评估。2018年市统计局认真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年初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年中部门新增工作任务,及时提交自评报告,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经费申请进行结构性调整,较好地保障了专项支出的变化需求,加快了预算的执行进度。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强化绩效动态监控。为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强化结果运用管理,市统计局将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分析,向党组提出工作安排建议,强化绩效动态监控。

2.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完善基础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实物资产入库和出库管理工作,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为建立全局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二是严格报销审核。资产购置时,经办人需提供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做到要件完整手续齐备。资产领用和调拨时,资产领用人凭借 “领用单”和“调拨单”办理出库及下账手续。三是完善流程控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资产处置流程,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办理资产的报废、核销和调拨等资产处置手续。

3.夯实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修订完善了《乐山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了《乐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资金项目坚持党组集体研究,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依法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市统计局通过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和乐山市统计局外网公开了乐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乐山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5.做好绩效管理的协同配合工作。市统计局在做好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做好市纪委委托开展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社会评价调查工作,形成了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等多个报告,及时上报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受到好评,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市级各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2018年乐山市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6.36分。具体得分情况为部门预算管理66.36分,其中预算编制26.85分,预算执行20.66分,完成结果18.85分;绩效结果应用20分,其中自评质量4分,信息公开8分,整改反馈8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统一。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近年才开始开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正在摸索之中,对绩效工作还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也做得比较粗浅,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二是部分会计核算内容难以进行绩效评价。财政支出范围广,许多带有公共产品特性的支出,难以用量化指标衡量,而定性指标又具有较大的主观性,评价工作在具体指标和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三是评价专业人才相当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四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不足。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落实整改措施。

(三)改进建议。

     今后,乐山市统计局将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宣传培训,提高绩效管理理念,增强绩效管理意识。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预算绩效事前评估机制、事中控制机制、事后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绩效管理体制。三是加强评价工作,强化对各科室和二级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四是加强内部控制与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将绩效评价作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重点内容,全面监督、科学评价单位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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