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乐山市统计局按照国家、省局要求,认真做好新增企业(项目)入库申报、审核,把好新增企业(项目)入库关,要求各县(市、区)专业人员对亿元以下项目进行现场核实,亿元以上项目由市统计局专业人员现场核实。对达不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退回,着力提升投资项目入库质量,从源头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