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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召开第7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会议对《制度》出台的背景、领导干部范畴、干预行为的四类情形、记录报告的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必然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责任,如实记录报告。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制度》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督促统计人员及时、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事项,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强化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要强化协同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制度》中四类情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