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杨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量统计: 发布时间: 2021-05-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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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乐市组干[2021]138号),决定:

任命:

刘杨梅同志为人事科科长。

免去:

刘杨梅同志的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市统计局党组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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