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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电话:2115423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政务督办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目标管理、保密、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机关党委(人事科),电话:2139678

负责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政工人事、财务、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全市统计教育、统计职称考试等工作。

(三)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电话:2105890

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承办上级批转的统计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案件,行政处罚的执行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拟订统计重大业务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工作制度,承担政策法规、统计设计管理工作。

(四)综合和人口统计科,电话:2131547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管理,承担人口、工资、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承办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

(五)农村经济统计科,电话:2117116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经济统计调查,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等工作。

(六)工业和能源环境统计科,电话:2118976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集群、节能降耗等进行统计监测。

(七)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电话:2132146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科技等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妇女儿童两纲、文化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

(八)核算和服务业统计科,电话:2100591

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其他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

(九)数据处理和信息化科,电话:2130114

负责计算机管理维护、软件开发、应用指导、网络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数据处理。

(十)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2121847

负责组织实施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社情民意等调查、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